沪东造船原董事长受审:当庭否认受贿574万元
2014年12月02日08:13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据《劳动报》报道,昨天(1日),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顾逖泉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55岁的顾逖泉被指控从1998年至2013年间受贿574万余元。共同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舒方浩,涉嫌受贿239万余元。但顾逖泉否认了所有指控,他表示574万元不是受贿款,而是参与创办经营企业的分红款和利润,及卖房所赚差价。
根据检方指控,在1998年至2013年期间,顾逖泉利用其担任江南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伙同江南集团行政办主任、物资处处长舒方浩,帮助仁技工贸公司(音)取得江南集团及沪东中华集团公司的长期合格供销商资格,并在供应钢材、催收货款过程中提供便利,顾逖泉收受该公司法人焦某贿赂534万元,舒方浩受贿239万元。起诉书显示,2005年,顾逖泉购置位于宝山两处房产时,向焦某索贿195万元;2009年,顾逖泉购买奉贤的别墅时,向焦某索贿100万元;2005年至2012年间,顾逖泉和舒方浩多次以支付亲属旅游费的方式收受焦某贿赂款款各9万元。此外,检方还指控在2003年至2004年间,顾逖泉以时任江南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员工吕某低价购买江南集团参建的房地产项目,从而收受贿赂40万元。
顾逖泉在庭上否认了所有指控,他表示仁技公司就是其在1998年和舒方浩、焦某共同创办的。534万并不是贿款,本来就是他的,只是留存在公司作为流动资金,是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的分红和利润所得。对于检方询问为何作为国企高管,还要在外创办企业时,顾逖泉称他当时已经40多岁,还没有结婚生子,自己还签订了20年的军工保密协议,到退休后也许还两手空空。“那时候,军工企业不景气,我想为自己搞个自留地,就创业了。”顾逖泉说,他找到了好友舒方浩和下岗的某齿轮厂技术科科长焦某,三人共同创办仁技公司的前身———泉浩公司,主要做劳务业务和零星材料配送。“作为国企领导,我知道在外做这个不太好,所以就在2001年把公司名字变更了。”
据顾逖泉称,他主要负责为公司筹集资金,大概筹集了2000万左右。“工资、房租、养母的养老钱,甚至儿子的压岁钱都被我搜刮过来,投到公司里。”顾逖泉称,公司刚创办几年没有分红,直到2004年左右,他才倡议分红。对于从吕某处收受的40万元贿赂,顾逖泉也不认可,解释是,40万元是卖房子所赚差价。起诉书指控的9万元亲属旅游费,则为员工福利。
对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工贸公司成为江南集团的长期供货商,顾逖泉也予以否认。他辩称江南集团从没有长期供货商,工贸公司也没有为江南集团供过货。“只是在劳务方面,我打过招呼,也主要是担心仁技公司不太好协调。”